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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条件

报考条件

1.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
2.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诚实守信,遵纪守法。

3. 身心健康,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。

4.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;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,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;或获得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。(工作经验时长为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之日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,一般为9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布的通知为准)

5. 我校不接受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。

6. 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,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,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。考生在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“报考类别”应选择“定向就业”,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、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(或定向就业协议,简称协议,下同)。不能提供定向就业合同(或协议)的,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对于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但在网报系统中报考类别选择“非定向就业”的考生,须接受在录取时录取类别为“定向”,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、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(或协议),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内容详见:《关于硕士报考类别“定向”“非定向”的说明》(南开大学研招网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报名栏目)。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,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,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。

7. 其他报考条件详见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预计9月公布的研究生招生简章